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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22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17年3月20日第10次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0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和规范对校内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中办[2008]10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的《高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教党[2009]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利益,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2、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目的在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术交流,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切实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对有利于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积极支持;对涉及敏感问题的严格把关;对有错误政治观点的坚决制止。

4、坚持“谁邀请、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切实明确领导责任。

二、管理职责

1、各党总支、各系部及各处室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内举行的各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注意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2、在校内组织、发起或者赴校外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宣传部制定的审批程序,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以书面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人。

3、对在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中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主办单位或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影响。造成重大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未经审批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或者没有按照审批程序和内容要求举办的;

(2)我院教师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在报告、讲座中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经查实的;

(3)未经所在党组织同意接受校外有关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宣传和媒体采访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审批要求及流程

1、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严格实行一会一报制。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对报告人、讲座人的有关情况、思想政治倾向及报告会和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未经上述程序或发现报告人、讲座人有思想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讲座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能举办。经审查同意后,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报院党委宣传部审批和备案。讲座原则上应提前2个工作日,大型报告会和研讨会、论坛应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大型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要报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或学院党委审批。

2、各单位或部门以及挂靠在校内各系部或部门的各类教工、学生的社团、协会、学会等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校外单位租借我校场所组织此类活动,以及有关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宣传和媒体的采访活动等,均须由主管单位或部门向学院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并接受党委宣传部的监督检查。我院人员接受校外有关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宣传和媒体采访的,需经被采访对象所在党总支同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3、我院教师受邀到校外其他单位或组织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的,必须经本人所在党总支同意,并由本人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书面说明情况。党总支对我院参加上述活动的人员,要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4、未经上述程序或发现报告人有思想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学院党委宣传部不予批准举办。

5、邀请境外人员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要经学院党委宣传部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才可进行。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四、其他

1、以网络、远程视频等形式开展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按上述要求办理。

2、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本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