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校园十大新闻”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1-18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单位:

2015年是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的一年,学院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充分反映和梳理2015年学院具有重要影响的新闻事件,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热情,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增强文化自信、发展自信和首位意识,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2015年“校园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评选2015年度校园十大新闻,全面回顾学院一年来发展历程,让广大师生员工更好地回望和重温在校园中的感动、感悟与感慨,更好地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激励广大师生振奋精神,团结进取,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二、评选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生在学院,并在校园网、校报以及校外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过,对学院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开创意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新闻事件。

三、评选标准

1、针对性:所选新闻应针对2015年学院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举措及发展成果等,评选应注意新闻的覆盖面,内容涵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党建思政、校园文化、校友工作等多个方面。

2、积极性:反映学院良好的发展态势、精神状态和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引导全院师生形成积极向上的风气。事件对学院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各方面工作。

3、影响力:着眼于全院,对全院师生具有深远影响,对学院的建设发展及改革具有全局性的推动作用。新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及社会新闻媒体得到广泛关注。

四、评选程序

1、推送新闻事件。

本次评选活动由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单位从2015年全年的新闻稿件中遴选推荐本单位撰写的新闻不超过5篇,上报宣传部。邮箱:ahjd_xcb@126.com,主题为系部(处室)十大新闻推送,如:机械系十大新闻推送。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发布候选新闻。

本次评选活动由宣传部、办公室、网络中心、团委牵头,并成立“2015年度校园十大新闻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出30条,作为2015年校园十大新闻的候选新闻,在校园网、微信上公布。

3、组织师生投票。

师生通过校园网、微信进行网上投票(每人限选10条新闻)。

4、审核投票结果。

牵头职能部门根据全院师生的投票结果进行复审,报2015年度校园十大新闻评委会评议。

5、公布评选结果。

结合师生投票、评审委员会评议,学院公布评选结果。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20日前,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单位上报推送新闻;

2、2016年1月23日前,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出30条候选新闻,并在校园网、微信予以公布;

3、2016年1 月 24日——2016年2月26日组织投票和开展网上投票;

4、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4日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5、2016年3月5日——2016年3月11日学院审核,公示评选结果。

六、奖励办法

1、为提高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的积极性,评选对新闻推送单位给予奖励。设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最佳组织奖为荣获“校园十大新闻”的推送单位,奖励1000元/名;优秀组织奖为30条候选新闻的推送单位,奖励500元/名;组织奖为推荐新闻的推送单位,奖励200元/名。奖励不重复计算。

2、为提高各通讯员参加本次活动的积极性,对30条候选新闻的的发稿人、图片拍摄人授予“优秀通讯员”称号。

荣获“校园十大新闻”的发稿人,奖励500元/名;荣获“校园十大新闻”的图片拍摄人,奖励300元/名。奖励不重复计算。

荣获30条候选新闻的发稿人,奖励300元/名;荣获30条候选新闻的图片拍摄人,奖励200元/名。奖励不重复计算。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年度校园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是广大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有效载体,希望全院师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投票评选活动。

2、精心组织。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好评选活动,按照学院评选程序和活动安排,开展好活动。

3、积极参与。全院广大师生员工要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投票。

2015年度校园十大新闻评审委员会

2016年 1月 18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