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
现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中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我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讲政治守规矩,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掌握党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和领会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着力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培育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学院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学习可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长担任副组长,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拟定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后实施。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安排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和学院工作实际,注重研究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学习研讨和院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十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每次学习不少于两小时。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宣传部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至两个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交流、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通报与档案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宣传部要通过校报、网络和广播等院内媒体,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并将中心组成员的主要学习成果汇编成册,发挥示范作用。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讨论记录和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和成果汇编等。
第十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经费纳入学院专项工作经费,实行年度预算,经费预算、使用与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院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可参照本制度,规范本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