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德育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佚名 [发表时间]:2006-04-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院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国普通高等学院德育大纲》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与管理

(一)领导体制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各系部成立“系部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

1、院党委对德育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列入工作日程,进行专题研究,每年研究部署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德育工作汇报。

2、建立院领导与系部领导与学生班级的联系制度。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院、系部领导每学期对师生思想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每学期党委召开一次专题会,对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研究。

3、加强德育工作的计划性。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院德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各系部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制定本单位德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管理体制

在院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院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

1、学院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德育工作的院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2、各系部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参加,负责本单位德育工作的实施。  

3、建立和完善院长及行政系统为主的德育工作体制。院长亲自抓德育建设,年度报告中把德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德育工作落实到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建设

为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必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德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1、加强学生守则、评先树优、以奖学金为主的奖励、违纪处分条列等制度建设。

2、建立“三育人”奖惩制度。改进和完善辅导员工作条例。

3、完善党政干部、教师、后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基层德育工作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学院德育工作实施细则。  

4、改进和完善党委中心组、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政策,在执行措施规定方面体现德育工作队伍与其他专业教师同等对待。 

(四)组织管理 

1、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例会,各系部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三次德育工作例会,分析形势,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学院每年年终要对全院德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对各系部德育工作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学生处、团委每年对系部团学工作进行一次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记录、文件或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基层单位德育工作和团学工作开展的状况及效果,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总结交流,以推动德育、团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3、建立德育工作档案。加强德育资料的建档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全院性德育资料的存档保管,各系部负责本单位有关德育资料存档保管,主要是有关会议、制度、重大活动、奖惩、德育调研报告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德育条件 

(一)德育队伍建设 

1、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由人事处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的目标、方法和实施措施;在培训中要突出抓好骨干,明确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训目标和方法。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经党委批准后,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3、建立并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制度、外出考察进修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条例、业绩考核和奖励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职称评聘办法,坚持同届同步原则。

4、建立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配齐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经费保障

l、年度全院德育总经费投入不低于教育事业经费的3%,德育经费能单列的必须单列,列入院年度财务预算。

2、德育经费主要包括:“两课”教学、国防教育、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德育工作人员的培养、进修、社会考察和调研,德育科研所需经费:用于改善教研室和办公条件、更新图书及音像资料所需经费;用于表彰德育先进的奖励经费;大型德育活动所需经费;学生社团活动所需经费;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的宣传阵地建设所需经费;宣传经费。

  (三)设施装备

1、宣传阵地建设。主要包括:院报、广播站、网络、宣传栏、阅报栏、广告栏。阅报栏按学生生活区域合理设置,保证报纸种类在14种以上。宣传思想网站由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建立、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2、图书音像资料。设立“两课”资料室,资料室内的报刊杂志达到20种以上;购置必要的德育音像资料片,每年不少于20部,总数保证100部以上。

3、运用现代化手段辅助德育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手段实施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德育工作效果。

4、完善学生管理教育场所。要逐步建立“一站、五中心”,即学生工作网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勤工助学中心、社团管理指导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勤工助学中心、社团管理指导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由学生处和团委建立并管理。学生工作网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建立并管理。相关部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德育科研

1、德育科研的立项。

2、德育科研成果及交流应用。

三、德育建设

(一)“两课”建设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制定科学的“两课”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和使用教育部要求的教材;改善“两课”教学条件,增加多媒体、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认真实施“两课”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突出时代性,结合实际力争取得优良的教学成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第二课堂、第三课堂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学生党团建设

l、学生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保证低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学生党支部,坚持支部设在班上;指导学生党支部积极开展组织活动,学生党支部每个月至少开展两次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党校建设。学生党校必须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方法;年度培训学员要达到上级规定的比例。

3、认真开展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学生党员的教育活动由各系部党总支(党支部)在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制定年度计划,并结合形势科学确定教育内容。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在院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系部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部每年制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报党委组织部。培养人数应达到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每学年由党委组织部至少组织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全院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未经培训不得入党。

5、院团委、系部团总支、班团支部组织活动。院团委每学年都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系部团总支、班团支部根据该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团委工作条例》、《团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主题教育活动;团委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期团干部培训班。

(三)学生组织

1、健全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院、系学生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2、学生社团组织及活动。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素质的原则,建立各种学生社团组织,其种类和规模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由团委确定。社团组织必须制定管理条例和章程,按章程活动,团委要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管理。学生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认真贯彻《班级工作条例》。每学期初,学生班级由班委会根据系党总支、团总支的工作重点制定本班级的学期工作计划,班委会要围绕学院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作用。

(四)校园文化

1、增强人文底蕴,优化育人环境,巩固和完善文明校园建设规划。

2、充分发挥校内各种媒体的作用。院报、广播站、宣传栏、阅报栏、校园网等传媒,要做到管理制度健全,舆论导向正确,内容格调健康。由宣传部牵头建立和完善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3、学生文体活动。院团委每学年都要指导和协助学生文化活动组织,制定年度活动计划;院团委及各系部团总支要严格把关,采取积极措施,坚决抵制低俗文化和非理性文化倾向,确保学生文体活动健康向上。

(五)“三育人”工作

1、学院建立“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各系、部和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

2、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三育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奖惩措施。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

1、同时,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把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勤工俭学等活动列入学生教育计划。

2、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按职责范围分别制定学生实习课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方案并抓好落实。

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要保证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实践的学生要写出总结,并由学生处和团委组织对实践活动进行交流和总结。

(七)专项教育

1、“形势与政策”课。形势政策课要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平均每周一学时,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安排,一般按专题进行,实行学年考核制度,纳入学籍管理。“形势政策”课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进行管理。每学期由宣传部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各系部由党总支或团总支负责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形势政策教育,遇到重大事件要随时进行教育。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由学生工作处和教育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措施。

3、开展好入学教育、职业道德与就业指导教育、毕业教育。由学生工作处、宣传部制定实施教育的计划,指导各系部具体落实工作,并加强检查落实。

四、德育目标

(一)校风学风

1、学生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爱专业,对前途充满信心,凝聚力强。对校训知晓率达到100%,对校训认同程度高。

2、学生有文明的行为表现。注重公德,追求进步,尊敬师长,刻苦勤奋,举止文明。无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无抢占座位,无课桌文化、厕所文化,无损坏公物等现象。

3、整洁的校园环境。墙壁卫生无脚印污痕,地面清洁无痰迹垃圾,教室整洁无脏物乱画,教学区、生活区干净整洁,宿舍内整洁有序。

4、良好的学习态度、浓厚的学习气氛。以学生班级为单位计算,保证到课率、自习率。在图书馆、自习室内不能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出现与学习不协调的现象。努力减少作业抄袭现象,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二)学生思想政治状况

1、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拥护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

3、学生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具体表现为: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义务献血、义务劳动、学生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学生内盗发生率低,极少发生吵架、打架现象,团结协作好,没有经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现象。

(三)重大事故发生率低

1、学生非正常死亡(自杀、打架斗殴等原因死亡)的死亡率低。

2、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得当,不造成较大的影响。

3、学生犯罪率低。

4、基本杜绝由学生造成的食物中毒、火灾、重大失盗案件等严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