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的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党委宣传部是学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校内各部门、各社团办校内刊物、报纸,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凡有校内刊物、报纸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3、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各院系、各部门自办的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定。
4、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凡校内各部门张贴海报、广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标语、空飘等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5、校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张贴。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张贴者,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讲演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7、校园书报销售摊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院指定的地点售卖。书报内容必须科学健康。如有格调低下、黄色等不健康内容,将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8、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部门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报,经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
9、校内各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的宣传材料和网上宣传材料须经党委宣传部审阅同意。
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院知名度、增强学院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各单位接受校外媒体采访,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进行。校外记者来我校采访须出示记者证、工作证、介绍信等,经党委宣传部批准,由党委宣传部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对外新闻媒体投寄的学院外宣稿件应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校外新闻媒体投寄。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4、鼓励各单位大力宣传报道我校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成就、特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等,支持各单位在校外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本单位或学院的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
5、各单位收集拟报道信息和内容,将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报道内容报至党委宣传部,以便及时联系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各种新闻媒体报道本单位的新闻消息,所在单位应及时录制、收集和存档,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6、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三、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
条幅、张贴物和展板等宣传品管理制度
为适应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园条幅、张贴物和展板等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委宣传部。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单位,应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校园主干道、主教学区、校园喷泉广场及校内主要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内,原则上只限悬挂、张贴、摆放以下内容的宣传品:
1、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品;
2、为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品;
3、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的宣传品;
4、党委宣传部批准的其它活动的宣传品。
上述公共区域内严禁悬挂、张贴、摆放与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无关的任何商业性宣传品。
三、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制作整洁、美观,悬挂、张贴、摆放端正。各单位要在指定位置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宣传品在使用期间不得影响校园环境。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四、凡涉及本校团学组织、学生工作活动需要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由校学生处或校团委分别负责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播站管理制度
1、敬业爱国,坚持在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忠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院党委的喉舌。
2、广播内容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脉络合理。
3、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积极进取,熟悉稿件,流利播音。
4、按时播音,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5、稿件提前送审,及时修改,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
6、编辑、播音员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
7、有严格的例会制度,违者自行退出。
8、规范操作,爱护机器,保持机房的安静,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五、党委宣传部报刊订阅及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围绕校党委中心工作为宗旨。坚持以党委领导,部长负责,专人办理的报刊征订工作程序。
二、报刊征订程序。
1、送发各部门年度报刊订阅征求意见表,并及时回收,摸清底子,认真整理,分类造册。
2、向院领导报送我院年度征订请示。
3、在指定邮局办理征订手续。
4、按照学院财务制度,由报销员将报刊报销凭证进行整理汇总,送有关领导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5、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查补遗漏。
6、 整理报刊征订底册,及时建档、归档、存档。
三、报刊的管理。
1、作好学生阅报栏报纸的分发、撤换、管理工作。
2、作好党委宣传部订阅报纸的管理工作。
3、作好各单位订阅报纸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严禁订阅人情报、关系报,杜绝报刊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同时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总量,不得超支。
六、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是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制定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筹建和管理学院校园网主页以及新闻发布,负责各单位(部门)对外网页主要内容的审核,以及网络变更的日常工作;发布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的各单位上网信息,和部门网站的技术问题。
2、 学院各单位(部门)为学院网络宣传工作的二级管理部门。各单位(部门)应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部门)的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网络宣传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确定一名网络宣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学院各单位(部门)网络宣传管理员名单须报学院宣传部备案。
3、 党委宣传部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和行政手段,为学院网络宣传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4、 学院校园网的所有涉网单位(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有碍社会治安及淫秽色情等信息。
5、 学院校园网新闻中有署名的信息发布单位和个人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上网信息和言论负责。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以及进行其他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6、 学院上网信息实行审核制度。宣传部负责全院性拟上网重要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对外网页主要内容的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主管网络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拟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凡拟上网发布的涉及重大教学、科研、管理、改革、宣传、学生等信息,应分别由宣传部领导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学院信息不得擅自发布。
7、 各单位(部门)拟上网信息经审核、审批后上传到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发布。上网信息要求事实清楚,文字表述准确、简练。
8、 学院网络负责人定期对电子公告系统(留言系统)内容进行审查,如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有权取消该用户名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本规定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负责修订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